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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识涵养申请说明

【申请通识涵养场次 说明事项】
109-2通识涵养汇整表(请点我 每周四更新)
109-1通识涵养汇整表 


活动成果报告及参与活动名单可寄至fgugec@gmail.com缴交
主旨请输入「学期 主办单位 活动名称」,例如「111-2通识中心 通识涵养说明」


1.活动申请期间:
(1)请主办单位于活动前两周申请。
(2)期末考周前两周开始不予申请认证通识涵养。
(3)通识中心于每周四将场次公告于学校首页及通识教育委员会网页。

2. 缴交申请文件:
(1)活动提案单:可至通识教育委员会网页,路径:表单下载→课程相关表单→通识涵养认证申请表。
(2)活动内容附件:活动企划书、讲师资料、活动海报等,作为审查认证资料。
签到表:限用本单位签到表;由主办单位决定是否进行签到或签退。
(3)审核单位:主办单位之活动负责人、主办单位单位主管,例:社团指导老师、系所签章。

3.提案单必填内容:
(1)认证时数:原则2小时一系列活动最多认证两场通识涵养。
(2)主办单位资料:请确实填写联络资讯
(3)报名方式:请说明是限制人数还是额满为止,以及报名方式(现场或是线上);另外线上报名者,麻烦请附上报名网址
(4)报名网址主动传至:fgugec@gmail.com通识中心,主旨请输入「学期 主办单位 活动名称」,例如「111-2 通识中心 通识涵养说明」
(5)心得单/回馈单认证方式:若活动需填写回馈单或心得单给予通识涵养认证,请主办单位填写申请表时,主动勾选「心得单/回馈单」之选项,通识中心每周四将于公告中特别注明。

4.公告说明:
(1)凡经审核后,通识涵养场次会于每周四统一公告在学校首页及通识教育委员会网页。
(2)提案单资料不齐全时,则不收件。
(3)公告场次资料是按照主办单位提供,当资料主办单位临时作更改时,请先行告知通识教育中心会作此活动公告修正,若未通知本单位,请主办单位自行负责后续事宜。

5.活动结束后两周内缴交资料
(1)活动成果报告:请简述活动内容的过程及反思。
(2)活动照片:请附上照片于成果报告后。
(3)签到表:请用本单位签到表并附上正本,若主办单位需留档案,请自行留存影本,并于正本上签章。若有签到表电子档(excel),请主动传至:fgugec@gmail.com通识中心,主旨请输入「学期 主办单位 活动名称-名单电子档」,例如
「109-2 通识中心 通识涵养说明-名单电子档」
若使用签到签退表,请主办单位确实检查,例:某同学进行签到却未签退,请主办单位记得划掉该同学姓名,并在该表单(左下或右下)签名
(4)缴交时需附上活动文件、成果报告及签到表,若缴交资料不齐全时,则不收件

6.其它说明:
(1)若场次临时更改时间、地点,请主动告知通识教育中心。
(2)请主办单位规范签到状况,同学有代签情况,一律不算场次,为了维护后面其他通识涵养场次的秩序,请确实配合执行。
(3)代签字面上来看,就是由别人帮自己签名,只要不是自己签名即是代签。如果帮别人签名的人,自己也不算场次噢!


通识教育中心复查签到表,若发现代签情况,签者与被签者一律不算场次。
「通识涵养」课程依通识教育中心所公告之通识涵养认证讲座,学士班学生在毕业前须完成20场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