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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识涵养申请说明

【申请通识涵养场次 

注意事项

*「通识涵养」课程
112 学年度(含)后入学学士学生毕业前须完成博雅涵养10+书院涵养10场,共计20场讲座。
111 学年度
(含)以前入学学生需 20 场通识涵养(雅或书院涵养皆可)

活动成果报告及参与活动名单可寄至fgugec@gmail.com(纸本也要缴交)
主旨请输入「学期 主办单位 活动名称」,例如「112-1通识中心 通识涵养说明」


1.活动申请期间:

(1)请主办单位于活动前两周申请。
(2)期末考周前两周开始不予申请认证通识涵养。
(3)通识中心于每周四将场次公告于通识教育委员会网页。


2. 缴交申请文件:

    (1)活动提案单:可至通识教育委员会网页,路径:表单下载→课程相关表单→通识涵养认证申请表。
    (2)检附资料活动企划书、讲师资料(学经历)、活动流程表等,作为审查认证资料。
    ※签到表:限用通委会格式,(是否签退主办单位决定)
    (3)申请流程:申请单位活动负责人→申请单位单位主管(社团指导老师、院系主管)审查单位负责人→审查单位主管(通委会主管、山长) →通委会网站公告。

3.提案单必填内容:

(1)认证场次每场次2小时系列活动最多认证
(2)主办单位资料:请确实填写联络资讯
(3)报名方式:请说明是限制人数还是额满为止线报名者,请附上报名网址
(4)认证方式(心得报告或回馈表单):申请单位填表时,主动勾选。


4.公告说明:

(1)审核后,通识涵养场次于每周四统一公告在通识教育委员会网页。
(2)提案资料不齐全,则不收件
(3)公告场次资料是按照主办单位提供,当资料主办单位临时作更改时,请先行告知通识教育中心公告修正


5.活动结束后两周内缴交资料

          (1)活动成果报告:请简述活动内容的过程及反思。   
   (2)
活动照片:请附上照片于成果报告后
    
   (3)活动相关证明(讲座宣传文宣)
    
   (4)活动认证文件(心得报告或回馈表单)   
   (5)
签到表:请用本单位签到表并附上正本若需档请自行留存影本。签到表电子(excel)请传至:fgugec@gmail.com通识中心,
      
主旨输入「学期 主办单位 活动名称-名单电子档」,例如112-1 通识中心 通识涵养说明-名单电子档」

     若使用签到签退表,请主办单位确实检查,例:某同学进行签到却未签退,请主办单位记得划掉该同学姓名。